米力力 作品

第八十八章 莫要贩卖法宝谋私利(第2页)

这条蛇恨不得啃赫烈的骨头、喝他的血,因为赫烈做火供和施食的缘故,疗愈了这条蛇所受到的伤害,在一次赫烈施食时观音大士把这条蛇带走了,赫烈的皮肤病自然就好了。

赫烈在凤凰广场附近的一个高档小区租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作为创业用。因为和苏璐合作,他把其中一间给了苏璐作为理疗室,有时她晚上就在理疗室住。

哲萝住另外一个房间,很自然负责一些助理该做的工作和事情,包括一日三餐。她也算是股东,没让她出钱,只不过是负责网店,算技术入股。

赫烈单独自己一个房间,平日里他在房间里念咒、礼拜。

赫烈开始在当地办理了营业执照,必须得合法经营。花钱请网络公司的人设计了一个网店系统。

再联系水也州地区专门做黄精和黑芝麻的小作坊,制作生产含有黄精成分的九蒸九晒的黑芝麻丸。

赫烈想怎么才能在其他的黑芝麻丸产品中脱颖而出呢?怎么能与众不同呢?

他采用了圆形好看的瓷器罐子,在上面印上了咒轮集合,殊胜好看,成了法罐,具有强大的加持力,这样黑芝麻丸的能量就不一样了。

那么罐子上有咒语真言了,这算不算贩卖法宝啊?

赫烈当时的发心是,卖的是丸子,法罐子算是赠送的,而且制作法罐的钱由公司的平台来出。

但这一点并没有在产品宣传上明确标注出来,虽然有引导顾客将空的法罐投供到江河湖海供养水族龙族,即便平台每次结算要拿出利润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做各种放生、造像、造塔等布施供养。

但还是要承担这个贩卖法宝的因果的,此贩卖法宝的因也为这个平台没能经营长久埋下了一个种子。

赫烈还以为这么做既有咒语真言的加持,又能利益众生呢,其实,这个算是贩卖法宝,是造作了罪业的。

因为你认为和对外宣说是赠送的法罐,但没在产品包装介绍宣传上明确标注出来,有很多人不知情,顾客认为他花的钱里是包含买法罐的钱的。

流弊是会误导很多人模仿这么去做,让人误解成借法敛财。

当法罐开始流通时,赫烈魂魄的三分之一就被拉下地狱受刑了。

这么多年,随着他的领众修行布施供养,虽然消除了这个贩卖法宝罪业的十分之六左右,但还没忏悔,尤其是没有当众发露忏悔。

当众发露忏悔后,还是不能完全消除,完全消除要等到所有买过这尊法罐的人都知道这个因果。

那么怎么才算贩卖法宝,说卖也好,说流通也好,和三宝有关的法宝法器、像、塔等,挣的钱我们私用了,以此为生,就算贩卖法宝。这是不可以的。

至于一些厂家接受生产制造法宝的订单,他不属于贩卖法宝,是正常制作,他有相关的成本,人工成本,他获得合理的利润是可以的。

当时赫烈并不明白这个因果,稀里糊涂地就开始运营了。刚开始生意有些寡淡,但赫烈并不着急,每天就是念咒、礼拜、做火供,领着群里的师兄共修。除了下大雨,几乎天天做火供。

苏璐离异,有个儿子跟着她前夫,但她经常回他们原来的房子里去住。

苏璐曾经处了一个对她非常好,非常疼她的男朋友杜胡札,但苏璐嫌弃对方是混社会的,没有什么前途,分手了。

分手后这个杜胡札开始死缠烂打,吓得苏璐都不敢回前夫家,有次还发现自己的车上被装了跟踪器。

赫烈知道这些后,想到会有些危险,但也没完全太当回事,直到有一天早上醒来,发现苏璐躺在自己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