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四宝 作品

第383章 孩子送人了(第2页)

 “卖孩子的名声多难听啊,可不是得做做场面。你说亚男那孩子命苦吧,还真苦,托生在这么个家里。但凡刘冬梅他们狠狠心,这孩子早就没命了。”

 这种事情又不稀奇,不小心把孩子摔死、闷死的事时有发生。

 有的是意外。

 有的嘛……

 呵呵。

 不说也罢。

 郑亚男不幸,但又幸运。

 因为有人愿意花钱买她。

 虽然郑林刘冬梅两口子会用这个钱来追生儿子,但……

 那小丫头的命,算保住了。

 这年头,肯花钱买孩子,又是买个女孩的,估摸着是真心想要个孩子。

 怎么着也比给郑林刘冬梅当闺女强。

 邻居这里的消息不算多确切,很快沈穗就从杜小风这里知道了更多的消息。

 “金水街的曹嫂子,给她妹妹买的孩子。原本两口子儿女双全,儿子暑假跟同学去水库游泳,腿抽筋淹死了,好歹还有个闺女,谁知道孩子帮人捡个球,就碰到了断了的电线,电死了。”

 接连失去一双儿女,对两口子打击挺大的。

 亲人朋友都劝他们再生个。

 毕竟当初也才三十来岁,能再生。

 可折腾了几年,怎么都生不了。

 这让身边的人有些坐不住了,纷纷劝说,过继个孩子吧。

 “两口子都有工作,男的是工程师,女的好像是日化厂的会计,家里头条件还算不错,多少被人盯上了。”

 过继跟收养还不一样。

 收养是海选,可过继就是在规定范围内选一个。

 这个规定范围,就是亲戚家的孩子。

 从亲戚家抱一个孩子,多少还有点血亲,虽然很多时候稀薄的不得了。

 但也有可能面临着一个极为现实的问题——

 这孩子长大了,寻找亲生父母。

 因为是亲戚,可能更尴尬。

 如果这两口子穷也就罢了,穷在闹市无人问嘛。

 可偏生家里条件还算不错。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收养。

 这不,曹嫂子帮自家妹子收了一个,让他们去养。

 “那两口子也有些担心,所以前阵子申请调动工作,去援助新厂建设,离开了临城。”

 换一个新的环境,也没什么人再跟孩子说,你不是你爸妈亲生的。

 这样对孩子,对那两口子而言,都好一些。

 杜小风怕沈穗想不开,“爹妈不做人,孩子可不就是得吃苦。这孩子打娘胎里就遭罪,我觉得现在说不定是否极泰来呢?”

 “希望吧。”身边发生这种事,沈穗除了唏嘘,也做不来什么。

 就像赵大姐可怜那几个孩子,却不能让步一个道理。

 毕竟父母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

 外人能做什么呢?

 警察也不可能每天都盯着这家。

 想要这种事情不再发生,需要人们改变旧日的观念——孩子并非父母的私有物。

 再辅之以法律约束。

 双管齐下。

 但这事可谓任重道远,起码几十年后也没有这方面的相关法律。

 司法部门尚且不能改变现状,沈穗又能做什么?

 她力所能及的,是让自己更为出色,更加耀眼。

 让那些眼瞎心盲的人都能看到。

 但凡能改变一两人的想法,那就是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