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番外:把富母亲先写富再写穷,把穷女儿先写穷再写富!(第2页)
生母腰缠万贯,她为生母奉献了自己所有的商业经营的智慧,到最后她对生母的巨额财产,只能是望而却步。而她多年的收入几乎如数给了养母,给养母治病,她还欠下生母的许多钱财。到最后,成可欣补偿她20万,她随身只带着1万,剩下的都给了养母。
她是两手空空,离去也!她是伤痕累累,离去也!
她觉得自己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穷苦”一生,无论自己怎么努力,怎么扑腾,最后她还是要离去,还是丝毫改变不了自己“穷苦”的命运。
2.然后,来说“富母亲”的“穷”。
这个“穷”与物质无关,主要指精神意义上的“穷”。那么,成可欣“穷”在哪里呢?“穷”在精神上,这个精神主要指她在百般思念大女儿的同时,又完全拒绝与大女儿的相见与团聚,她失去了足够的主动性,完全是被动的,神经上受损严重,而当她最后终于能与大女儿相见了,与大女儿团聚了,等来的却是大女儿的离去——已经离去了两年之久的离去。
她以饱满的、热烈的、真挚的情感思念大女儿,以充沛的深刻的思想,以至诚的厚重的宗教。来真心忏悔自己历史上的罪过,但到最后,这一切都成了空中楼阁,都成了虚伪的过客,就这样就成了竹篮子打水一场空,空的空前,空的绝后,她不但失去了大女儿的身体,最主要的是她失去了大女儿的心。
她虽然物质上极度富裕富贵,精神上,当处于意念层面上之时,她为自己的颇具思想家、哲学家的丰富内涵和大将风度而颇为满意——这个时候她也的确是十分富裕富贵的,但是当精神到了落实为现实而不是停留于意念层面之时,她却成了“思想、语言巨人之后行动的矮子”,思念大女儿的感情最为热烈之后得到的现实的感情和结果却是最为虚伪、虚无,最终飘渺成一朵白云,大女儿得而复失。
这就是她的“穷”。“穷”在关键,“穷”到最后——“富”在头里。她人生的梦幻向往“富裕”——不但要物质上的“富裕”而且还要精神上的“富裕”,因此她鄙视“穷苦”——不但拒绝物质上的“穷苦”而且还要百分百的拒绝精神上的“穷苦”。“富裕”她做到了,她自感问心无愧,但是,“穷苦”她只拒绝了一半儿,只成功了一半儿,物质是她确实完全拒绝了“穷苦”但是,精神上,她却成功的陷入到亘古未有的“穷苦”中——这一点她很清楚,她比谁都清楚,但是,她无能为力,心有余而力不足。
到最后,思想矛盾,精神错乱,她被折磨的几近疯癫,宗教也救不了她。难道这只是她个人的错误个人的失败吗?如果只是这样,那也就没有必要写这部作品了。因为我要写的,要揭示的是“文革”时代对人心灵的长久的、毁灭性的戕害,中国人渴望健康的政治制度,由此可见一斑,这是对人性的根本的尊重。所以,谁该对成可欣的“穷”负责,责任就不单单在她身上,而且主体上绝对不单单在她身上。
所以,我写了整整三部书的成可欣的“富”,都是为她最后的几乎是轻描淡写的“穷”做铺垫。虽然篇幅不多,但是对“富”的渲染,足以在最后对“穷”进行有力的揭示和总结。成可欣的确是太“富”了,但是最后见分晓:她又的确是太“穷”了,实在是太“穷”太“穷”了。
所以,我的目的就是把“富母亲”成可欣写“穷”,表面看是突出“富”,实际上是突出“穷”。“穷”的颇具遗憾气质,不堪“富裕”了。大女儿的彻底离去,就是对她的“富”的质疑,对她的“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最后说“穷女儿”的“富”。潘梦婷这个人物,无疑是这部作品中最主要的人物,所有的故事、所有的人物都以她为中心展开。
一开始我认为我主要想写的就是她,但是事情发展到最后,她的性格越来越淡化下去,到最后完全是“舍己为人”式的离开,她成全了所有的人,好像唯独没有成全她自己。她为所有人做出了牺牲,内心非常踏实,完全是中国孔孟之道的“大仁大义”哲学的人格产物。她性格上、灵魂上很难再有起伏了。而对她如此处理,是完全符合我成长的经验和价值观——中国完美的人格就是一个“忍”字,还有一个字,就是“仁”字。对于潘梦婷来说,这是她最为合理的定位。
所以,到后来,也就是现在,我觉得我的人物最终的最主要的是成可欣,因为成可欣的性格,起伏性非常大。她的内心极为复杂,既充满冷酷,又柔情万端。关于她,我以后还要系统总结。此处不是议论之地。
前面说到潘梦婷的“忍”与“仁”,这是潘梦婷的性格与人格,如果说这是她的“富”也可以,但很多、绝大多数的中国人都具有这两样中国特色的“主体性格”与“主体人格”,如果作者我只是强调她这个性格与人格,那实在是没有多少新意和独特性。我的本意是在此“富”的前提下,她和养母与生母之间的关系,具体的“富”起来。这是我要着意表达的她的第一个“富”。
首先看她与养母的“富”。在找到自己的生母之前,她对养母好,一切以养母为出发点,说明她知恩图报;但是在找到生母之后,她不为生母的家庭、财富所诱惑,仍一如既往的而且加大自己所能的回报养母,为此牺牲了自己的两次爱情,尤其是当养母精神上出现了问题,对她百般的责难,她仍是没有选择离弃,直到最后把养母的病治疗的差不多,几乎好了,她才离开。而且,在自己消失的前夕,她把生母给她的钱几乎都给了养母。
然后看她与生母的“富”。在没有找到生母之前,她立下志愿一定要到生母的坟前磕头烧纸,献花祈愿,她20多年来,心底一直有生母的影子,对生母遗弃自己的行为她不怨恨生母,为生母给了自己生命而深感谢意。但是,还没有等她大学毕业后去生母坟前哭泣,生母居然“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的出现了。这让她的内心极度的欣喜若狂,觉得这是自己这一生天大的福分。然后,她不顾养母的反对,与生母生活在一起,时间上长达近20年,这让她倍感幸福,就像是自己从一出生就在自己的生母身边一样。虽然,她无法直接点破这层纸,直接告诉也在寻找女儿心切的生母“实情”,虽然她表面上口口声声的叫生母为“妈”,但实际上,她给外人的身份就是成可欣的“干女儿”,实情只有她一个人知道。
相反,成可欣就没有这个“富”了,明明自己千思万念的大女儿就在自己身边了,却毫不知道,还在一个劲儿的煞费苦心的寻找期待恐惧!“干女儿”这么能完全取代“亲女儿”的感觉?
我着意表达的潘梦婷的第二个“富”,就是她到最后,选择主动的离开,为自己活下去,为自己活一次。以前都是为了养母和生母活着,她只有一味的牺牲,退让,到最后,她退不下去了,才忽然间明白她错就错在,这些年她完全是为了别人而活着,虽然这是她的一种无奈和必然,但是她内心毕竟觉醒了。因此,她要超越自己,她要跳出自己的局限——而生母不能跳出自己的局限,她是深有感触的。所以,她选择了消失,不是看破红尘,不是厌倦亲情,更不是报复亲情,而是一种生活的哲学、生活的态度:作为人,你总该为自己活着,而四十年她完全处于这样的“睡着”状态。一朝清醒,她还有余生为自己活一次。这是她的另一种意义上的幸福,是她真正的“富”——最后,她找到了自己心灵真正的宁静和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