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我国封建社会~南北朝时期34
《诗品序》
原文2):
夫属词比事,乃为通谈。若乃经国文符,应资博古;撰德驳奏,宜穷往烈。至于吟咏情性,亦何贵于用事。“思君如流水”,既是即目。“高台多悲风”,亦唯所见。“清晨登陇首”羌无故实。“明月照积雪”,讵出经史?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
颜延、谢庄,尤为繁密,于时化之。故大明、泰始中,文章殆同书抄。近任昉、王元长等,辞不贵奇,竟须新事。尔来作者,寝以成俗。遂乃句无虚语,语无虚字,拘挛补衲,蠹文已甚。但自然英旨,罕值其人。词既失高,则宜加事义。虽谢天才,且表学问,亦一理乎!
陆机《文赋》,通而无贬。李充《翰林》,疏而不切。王微《鸿宝》,密而无裁。颜延论文,精而难晓。挚虞《文志》,详而博瞻,颇曰知言。观斯数家,皆就谈文体,而不显优劣。至于谢客集诗,逢诗辄取。张骘《文士》,逢文即书。诸英志录,并义在文,曾无品第。
嵘今所录,止乎五言。虽然,夫网罗今古,词文殆集,轻欲辨彰清浊,掎摭利病,凡百二十人。预此宗流者,便称才子,至斯三品升降,差非定制,方申变裁,请寄知者尔。
昔曹、刘殆文章之圣,陆、谢为体贰之才,锐精研思,千百年中,而不闻宫商之辨,四声之论。或谓前达偶然不见,岂其然乎?
尝试言之,古曰诗颂,皆被之金竹,故非调五音,无以谐会。若“置酒高堂上”、“明月照高楼”,为韵之首。故三祖之词,文或不工,而韵入歌唱。此重音韵之义也,与世之言宫商异矣。今既不被管弦,亦何取于声律耶?
齐有王元长者,尝谓余云:“宫商与二仪俱生,自古词人不知之,惟颜衔子乃云`律吕音调’,而其实大谬。唯见范晔、谢庄颇识之耳。尝欲进《知音论》,未就。” 王元长创其首,谢朓、沈约扬其波。三贤或贵公子孙,幼有文辩,于是士流水景慕,务为精密,襞积细微,专相凌架。故使文多拘忌,伤其真美。余谓文制,本须讽读,不可蹇碍,但令清浊通流,口吻调利,斯为足矣。至平上入,则余病未能,蜂腰鹤膝,闾里已具。
陈思赠弟,仲宣《七哀》,公干思友,阮籍《咏怀》,子卿《双凫》,叔夜《双鸾》,茂先寒夕,平叔衣单,安仁倦暑,景阳苦雨,灵运《邺中》,士衡《拟古》,越石感乱,景纯咏仙,王微风月,谢客山泉,叔源离宴,鲍照戍边,太冲《咏史》,颜延入洛,陶公咏贫之制,惠连《梼衣》之作,斯皆五言之警策者也。所谓篇章之珠泽,文采之邓林。
释义:
《诗品》是我国古代评论诗歌的名着。《诗品序》原来分别序于该书上中下三卷之首,由于它有总论的作用,故这里把三序合而为一。
文中所提出的重要论点,是针对当时的诗风而发。在文艺的基本问题上,有其精辟的看法。他认为写作动机的激发,有赖于客观事物的感召。
序言一开头就说:“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这是文学的源泉在于现实的观点。这观点是正确的。
作者继续“四候之感诸诗”之后,又阐述了社会环境对诗人的感召,突出了“群”和“怨”特别是“怨”的作用,这是诗歌反映现实的理论。
这理论出现在作诗偏重形式的齐、梁时代,,更有它的进步意义。但是作者认为怨的抒发的效果,可以“使穷贱易安,幽居靡闷”,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锺嵘既重视诗歌的群、怨,因此要求诗歌要有“滋味”,所谓“滋味”,就是文中指出的“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
而要达到这个要求,必须赋、比、兴,做到言近旨远,形象鲜明,有风力,有藻采,乃可耐人玩味,而感染力也愈强。这才是“诗之至也”。
锺嵘反对作诗用典,他以为“吟咏情性,亦何贵于用事?” “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 他对喜用典的诗人,讽刺“虽谢天才,且表学问”。
当然,写作上的援古证今,有时也有它的需要,锺嵘也不是一概排斥,他认为“若乃经国文符,应资博古,撰德驳奏,宜穷往烈”,至于做诗,就不适用这样的标准了。
锺嵘也反对声病,主张自然和谐的音律。齐梁时代,声律之说盛行,“永明体”诗风泛滥,锺嵘对此作了有力的抨击。
他认为一味追求声律,反使“文多拘忌,伤其真美”,主张“但令清浊通流,口吻调利,斯亦足矣”。他反对那种“伤其真美”的八病,等人为的矫揉造作,而对诗歌的自然的音节美,并不排斥。
《诗品》是我国古代评论诗歌的名着,它反对玄言诗,反对用典,反对声病,主张自然真美,对弥漫在南朝诗坛上的云雾,有廓清的作用。
它对五言诗的起源、不同流派的溯述和对各家的品评,对后世各种诗话的创着,也起了启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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