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绝望的沈安(第2页)
相当于一个过桥费。
好在这个预提所得税的最低优惠是5。
300亿,需要上缴15亿。
这点税孟川还是能接受的。
孟川也趁这个机会,把“孟川资本”的股权转让给了“梦影资本”。
这样“孟川资本”就相当于是“梦影资本”在国内的分公司。
这样还能签订一个税收协定。
以后两个公司的资金往来,税收还能再低一些。
其实税收在5的情况下,孟川是愿意把200亿英镑全都转回来的。
这点税收其实并不算高。
如果真能全部转回来,孟川直接把钱投到股市之中。
赚的钱比税收还多。
但是,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这么大一笔资金突然转回来的,会惹出很多没必要的大麻烦的。
首先在国内,必然会引发外汇管理审查,税务审查,反洗钱审查等等。
这一耽搁就得一年半载。
在国际上,也会引发国际金融监管。
比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因此孟川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徐徐图之,不可操之过急。
第二天孟川的账户就收到了300多亿的款项。
孟川直接打给五爷。
五爷也联系上了沈安。 直接签订借款合同。
要说五爷对高利贷也是很有心得的。
合同上写的是借款,而且写明了借款金额是354亿,三个月内归还。
这里面没有涉及到任何利息等字眼。
毕竟300亿,三个月后要归还354亿。
这年化率已经达到了72了。
法律规定是超过24就属于高利贷了。
超过36已经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自然要把利息写到本金里去。
沈安从五爷那里拿到钱之后,800亿的资金马上便是集齐了。
然后马上便火急火燎地联系刘东。
刘东虽然心里万般不愿。
但看在800亿的面子上,他还是和沈安签订了合同。
把省城这块地的55的股权转给了沈安。
不过这55的股权只能参与分红,是不参与管理和决策的。
而且这股权上安地产还不能转让,也不能中途撤资。
这是很正常的合同。
毕竟这么大的一个工程,万一沈安中途撤资,工程很容易烂尾的。
拿到股权的沈安立即便是联系了影蝶。
不出意外,影蝶一口就拒绝了对沈安的投资。
原因是,上安地产的负债比例过高。
上安地产目前的市值是1300亿,负债率达到了90以上,负债了将近1200亿。
而净资产只有700亿左右。
这是典型的资不抵债。
也就是目前是大牛市,上安地产还能苦苦支撑。
否则上安地产说不定都已经破产清算了。
得到影蝶的这个回复。
沈安顿时傻眼了。
整个人一下子瘫软在地上。
他费尽心思才筹集到800亿。
其中300亿是陈家的。
200亿是他冒着极大的风险,增发股票换来的。
最要命的是后面那300亿是高利贷啊!
如今钱全部都投给刘氏集团了。
上安地产现在别说本金了,就算那54亿的利息,他都拿不出来。
而刘氏集团那个工程项目建设最少都要三五年才能竣工。
短时间之内根本无法盈利变现的。
“怎么会这样?天要亡我,天要亡我啊!噗!”
一口老血喷出,沈安昏迷在了自己的办公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