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特殊标志!

 破案群内!  关宏宇:“除了特意留下凶器小刀和铜牌,这标记行为。 

 徐立婷和赵心慨身上的浅表伤,属于犯罪行为心理学里的威逼行为吧! 

 而把徐立婷绑在椅子上,这应该属于约束行为。” 

 关宏峰(哥):“没错! 

 凶手通过生理暴力、伤害,或心理操控、恐吓等手段,迫使他人屈从的行为,都可以归为威逼行为。 

 凶手的目的,似乎不仅仅是杀人。 

 如果单纯想杀人,从现场痕迹来看,凶手处于绝对上风,轻松就能杀死两人。 

 可凶手偏偏多了约束和威逼行为……” 

 法医秦眀:“通常劫匪入室抢劫,控制屋主,询问财物位置的时候,会出现约束和威逼行为。 

 但本案的案发地,在宾馆。 

 而且,徐立婷和赵心慨,在两处不同的宾馆里。 

 罪犯通过威逼行为,想要两人的银行卡密码,或者转账密码?” 

 倒是有这个可能! 

 沈庭想了想,使用【资料共享】,获得涉案七人的通讯、聊天、转账记录等等资料。 

 “新发生的案子,调查起来就是方便啊!” 

 单单是通讯、聊天记录,价值就很大,可以提供死者交际圈的大量资料。 

 不像上次的李乡云和耿清清,死亡时间太久,号码早就欠费销号。 

 当手机账户余额为零,且90天无通讯行为,号码就会被收回。 

 就算停机保号,并缴保号费,最多也就能保留六个月。 

 像这种情况,通讯、短信等记录,自然没法查询。 

 沈庭将资料上传破案群,自己也快速查看。 

 “凶手的约束和威逼行为,是为了转账或取款密码,应该是不成立的。” 

 因为两名受害者从死亡到此刻,微信、支付宝和银行卡,都没有转账记录。 

 “求财的话,正常操作是,问出密码后,立刻转账。 

 至少,也要在爆炸发生前,完成转账操作。 

 否则,很容易被重点关注,导致自己的逃亡时间缩短。” 

 柯南:“不是求财,那威逼行为的目的,是什么? 

 徐立婷和赵心慨,有什么秘密,是凶手需要的? 

 还有,我看‘绑匪’用徐团结的手机,给徐婵娟发短信,时间是昨晚十一点十二分。 

 有没有可能,凶手是从徐立婷和赵心慨口中,得知了自己想要的秘密。 

 为了这秘密只有自己知道,假装绑架徐团结,让家中四人上车,一网打尽。” 

 沈庭:“有可能。 

 如果凶手是临时决定杀死徐婵娟四人的。 

 那应该是昨晚杀死徐立婷后,到徐家楼下,将炸弹,安装在轿车上的。 

 调取这个时段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说不定能从中找到凶手的身影。” 

 一边留言,沈庭共享获得爆炸轿车的行车记录仪数据。 

 爆炸轿车的行车记录仪,数据会上传云端。 

 所以即便记录仪在爆炸中被严重破坏,也有差不多七天的数据留存。 

 沈庭继续留言:“除了行车记录仪数据,可以作为调查方向。 

 不管凶手想从徐立婷和赵心慨口中,得到什么东西,两夫妻的日常交流里,可能有所涉及。 

 大家可以重点排查两人的聊天记录。” 

 唐探秦风:“根据提取的徐立婷和赵心慨手机资料。 

 昨晚十九点二十一,徐团结的手机给赵心慨打电话,让他到尚心酒店208室。 

 20:55,赵心慨的手机,给徐立婷发微信,让她送衣服到对面的长舒宾馆43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