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的老鲁 作品

第6章 村民误解

丁义珍正拎着一沓宣传单从村委会出来,一眼就看见那几位老哥围在一块,脸色不太好看,还时不时朝他这边瞅两眼。

 “这普法活动搞了几天了,咱也没拦着,可你说这天天闹得鸡飞狗跳的,图啥?”一个姓李的老头率先开腔,“咱们又不是不讲理的人,用得着你教我们怎么说话?”

 旁边几个村民也跟着点头:“就是啊,大中午的不吃饭也不睡觉,搁这儿听你们念条文,谁有那个闲工夫?”

 这话一出,围观的人多了起来,几个抱着娃的媳妇、骑在自行车上的汉子都停下了脚步,看热闹似的围成一圈。

 丁义珍笑了笑,把宣传单往边上一放,走到人群中间,搓了搓手说:“叔伯婶娘们,我理解你们的想法。咱农村人嘛,确实不爱听那些‘法’啊‘律’啊的,总觉得那是城里人的玩意儿。”

 “可不是嘛!”李老头翻了个白眼,“我活了六十多年,也没见哪个村支书是靠背法条当上的。”

 “可您知道吗?”丁义珍不急不恼,继续说道,“前两天镇上有个案子,张三跟李四因为一块菜地打了起来,张三被打了住院,李四被抓进去了。结果法院判下来,张三还得赔李四医药费。”

 “啥?”有人惊讶地叫了出来,“被人打了还要赔钱?”

 “对啊。”丁义珍点头,“因为张三先动手,而且下手重,李四属于正当防卫。这不是讲不讲理的事,这是法律。”

 人群开始骚动,几个原本站在外围的年轻后生也挤了进来。

 “那照你这么说,以后要是谁欺负我,我还不能还手了?”一个戴草帽的年轻人问。

 “当然能还手,但得讲究方式方法。”丁义珍笑着解释,“就像做饭一样,火候不到不行,火太大也会糊锅。法律就是那个火候。”

 这一比喻逗得大家笑出了声。

 “那你说,我家那口子总骂我,我能告她不?”人群中有人起哄。

 “你要是真想告,可以去法院起诉家庭暴力。”丁义珍一本正经地说,“不过建议你先回家洗个碗,说不定比走法律程序更管用。”

 全场爆笑。

 笑声过后,气氛缓和了不少。

 “其实吧,”丁义珍趁机说道,“咱们学点法律知识,不是为了吵架,也不是为了找茬,是为了以后遇到事心里有底。别到时候吃了亏还不知道为啥吃亏。”

 李老头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冒出一句:“当年我侄子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哦?”丁义珍不动声色地接话,“能说说吗?”

 “也没什么好说的。”李老头摆摆手,“就是当年家里分地,文书签错了字,后来地没了,官司也输了。”

 “那就是典型的不懂法。”丁义珍点头,“如果当时他了解一点合同法,或者请个懂行的人看看,可能就不会这样。”

 这话一出,不少人都低头琢磨起来。

 “要不这样。”丁义珍趁热打铁,“咱们下午搞一场法律知识竞赛,答对了还有奖品。你们一家来一组,谁家孩子成绩好,还能当答题主力。”

 “啥奖品?”有人问。

 “毛巾、肥皂、还有小本子。”丁义珍拿出几个样品展示,“都是新的,保证干净。”

 “那咋个答法?”又有村民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