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州十月 作品

第239章 最后一组准备(第2页)

 主持人的话还没说完,场上就响起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呼喊和尖叫。

 “啊啊啊啊啊啊沈笛!!终于等到你!!”

 “勾墨勾墨,你最闪亮!!!”

 “巅峰对决,宿命对手,我最期待的一个舞台,它终于来啦啊啊啊!”

 两个名字山呼海啸。

 不敢相信,只有一千多人的现场,却喊出了几万人的气势。

 或许有其他练习生的粉丝也到了现场,但在巨大的声音浪潮下,其他名字被忽视的彻彻底底,只剩那两个备受期待的名字,像海啸降临一样冲击着所有人的耳膜。

 主持人功底很好,也有经验,快速又顺利的说完串场词后,手伸向通道口方向:“那么,让我们欢迎——”

 “沈笛!!!!”

 “勾墨!!!!”

 两人站在队伍最前,带领两个小队,几步后就进入聚光灯的射程内。

 舞台灯光明亮强烈,大屏幕又能放大人的五官。

 所以舞台上的明星状态往往会呈现两极分化状态——帅的更帅,丑的更丑。而做了合适妆造又本身骨相与皮相都优越的两人,显然是前者。

 特别是沈笛。

 他的容貌在精灵族算平均水平,但在人类之中,说实话,同类型中能打的几乎没有。

 就算因为审美偏好不同,也没法对着这张脸说出“不好看、很一般”几个字。

 再加上莉娅帮助他重构了力量回路,虽然现在仍然不能施展魔法,但体内的魔法力已经恢复循环运转,他的状态、体质和样貌都开始逐渐恢复到精灵族时的最佳。

 眉眼清朗、五官精致、身材比例极佳。

 漂亮到耀眼。

 看清这一幕的瞬间,台下瞬间有些失控,尖叫声几乎冲破屋顶。有些粉丝激动到恨不得站在椅子上疯狂给他应援,那劲头,让人担心她们是否会因为过于亢奋而需要医生。

 台下,时怀瑾和其他人一起鼓着掌,眼睛却只看着沈笛。

 一瞬不瞬的看着。

 这一组的两个小队,沈笛小队是先表演的那一个。

 沈笛将手指竖在嘴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他的粉丝几乎立刻就看懂了这个手势,瞬间消音,有些控制不住的,干脆两只手紧紧捂住自己的嘴巴,眼睛还在激动地眨啊眨,脚下猛跺地面。

 沈笛见状,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

 台下又是一阵勉强克制住的激动欢呼声,这仿佛军训似的令行禁止,让在场其他练习生羡慕不已,但沈笛本人已经开始做准备、和队友们排好站位。

 为了适配复古disco的主题风格,他们这组的打扮几乎都很有年代感。

 当然,并不是落后。

 花衬衣、牛仔裤、大墨镜……几乎都是那个时代的潮人标配,放在现在看反而更有种复古潮流的时髦味道,特别是在舞台这样特殊又闪耀的环境下。

 更是吸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