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法理依据(第2页)
白秘书笑笑,出去给他们带上门。
“欧阳菁现在在哪?”沙瑞金直接开口。
“在省厅,因为欧阳菁是经济犯罪,她的级别也到不了省反贪局。”季昌明忙说道。
为什么他们要审批一个礼拜,就是因为归口的问题。谁来抓?欧阳菁没离婚,作为权利延伸,自然是要归省反贪局的。但是,李达康又中枢直管干部,让反贪局抓,李达康不要面子啊?
而且他们都了解李达康,这个会影响李达康升迁,但想要让李达康入罪只怕就很难。他这种人,把升迁当命,当初月亮湖,他都害担责,驳了赵立春的面子。所以想想看,就算欧阳菁咬了他,只怕作用也不大。季昌明可不想触李达康的霉头。
所以商量来商量去,就决定把省厅推出去,反正祁同伟和侯亮平一样,是下来挂职锻炼的。人家不怕得罪人。不推侯亮平,那是因为反贪局是归他们高检管。他不想沾上!
“她受贿也算贪腐吧?”沙瑞金看着季昌明。
“因为她是由蔡成功牵扯入案的,本着办案原则,蔡成功是省厅的案子,于是她第一办案地也在省厅,然后再报京州市反贪局。”季昌明不知道沙瑞金的意图,但他可是从京州市局局长调检察院的,也是被人叫了多年老滑头的。程序上,他绝不会出错。
若是祁同伟在这儿,就得给他点个赞,要把网上对他的评价祭出:“季昌明心如明镜,长袖善舞,绵里藏针,政治敏锐感和处事的智慧和能力,可排在本剧第一位。季昌明全程装怂,但每到关键点,都必出剑,出剑则见血。孙子兵法:不动如山,动如雷霆。”
“那么,现在对于李达康……”沙瑞金终于说到了正题。
“?按法律规定,如果官员的妻子收受贿赂,但官员本人并不知情,且没有参与或默许这一行为,那么官员本人不构成受贿罪。这种情况下,官员的妻子单独构成犯罪,可能会被视为共犯或参与者,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季昌明解释道,他现在觉得祁同伟背法条这个挺好用,这不是我说的,这是法律说的。
“其实也不好界定参与没有,若是她不是李达康的夫人,她也办不成这些事。”沙瑞金似自言自语。
“这个还是得看欧阳菁的违法犯罪事实与李达康的工作是否相关。若只是像蔡成功那样为了贷款,向欧阳菁行贿,那么这就只属于欧阳菁个人的职务犯罪。”季昌明忙向沙瑞金讨了个好,现在他也看出来了,沙瑞金不想让李达康牵进去。这种不要钱的安慰话,他也不在意说说看,反正调查的人又不是他,回头他也能推得一干二净。
“李达康这事,一定要向中纪委报备、停职?”沙瑞金看着季昌明,终于问出了自已的想法。
现在季昌明明白了,合着这位找自已是想找到法理的依据,季昌明可就一年就是退了,他已经到了副部,也不可能退休变正部,这时站队,合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