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礼物
老板娘本来就是在亏本做生意的。 已经就是很想出手了!
所以,这个时候,陈令出手,对方自然是很乐意转租给陈令的。
就这样,陈令花了对方剩下租金的价格,把这边店铺就拿到手了!
老板娘是生怕陈令就后悔了!
就连忙打印了合同,和陈令这边签订了合同。
陈令这边也不墨迹,当场就付钱,拿下来了店铺。
不过老板娘这边却没见到陈令这边签字,很是好奇。
询问之下,才知道,陈令这是打算把奶茶店送给别人的。
“是女生吧?”老板娘好奇多嘴一句。
陈令这边点头。
陈令就这样继承了对方的这个店铺。
接下来的这整个店铺都是陈令的了!
陈令给对方整个店铺的一切都接手了!
设备什么的,还包括一个员工。
是一个女孩子,叫林璇,看着年纪也不大的那种。
店铺已经转出去了!
自然就是老板娘把员工叫过来,叫对方认识自己的新老板了!
陈令这边也少不了给对方画饼了!
但是对方很明显不吃饼!
果然是不如大学生清澈又愚蠢,没有大学生好忽悠!
难道是因为经过了社会的毒打吗?
得到了店铺之后,陈令这边联系了网友富婆,也可以算是校花学姐,苏心兰。
合同这边,老板娘那边是签名转让了的,陈令这边是还没有签名的。
后续是谁签名,这个店铺就属于是谁的了!
陈令这边打算给网友富婆送一个礼物!
所以是还没有签名的。
陈令这边就拍了一下店铺门口的照片,旋即就给网友富婆发去信息。
“送你一个礼物!”
“??”那一头的苏心兰发回来几个问号,不知道陈令这边在搞什么。
“刚刚买了一个奶茶店,要送个你,你要不要,不要就算了!”
“要!”这边,苏心兰是不客气的。
陈令既然要送礼物给自己,自己为什么要客气呢?
这是自己应得的。
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送自己礼物。
不过,此时在宿舍的苏心兰,看着陈令拍的那张照片,是怎么看,怎么觉得眼熟。
似乎在哪里见过一样!
“这是我在学校的南广场盘下来的奶茶店,对方已经签了转让合同了,你后续你签字就是你的了!合同我放在了奶茶店工作人员手上,你什么时候需要就找个人过来拿合同就行了,你只要告诉工作人员我们最开始认识的那个日期,她就会把合同给你了!奶茶店你打算叫什么名字?”陈令这边回复着对方。
此时两个人还是网友的状态呢!
对方还装着不认识自己呢!
陈令自然没打算说给对方送合同去!
一送,对方不就暴露了!
对方肯定是不愿意的。
所以陈令这边说给对方合同放在奶茶店。
等着对方什么时候上门来拿走!
对方应该是很开心的。
陈令这边想得也是没错的。
这个时候的苏心兰的确是很开心的。 陈令这么一说,她也想起来来了,教学楼的南广场的确是有一个奶茶店的。
却没想到,陈令会把奶茶店盘下来送给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