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她算什么?蝼蚁?(第2页)

 小时候的她很爱她,就像全天下的所有小孩一样,父母就是她的整个世界。可是有一天,她的爸爸妈妈突然不要她了,所以她的天也就塌了。  重回苏城以来,洛星从未想过主动去找她。她一向很听她的话,她不让她找她,那她就不找。 

 洛星有在脑子里设想过万一哪天在街上再遇到她,那又会是什么样的场景? 

 会哭?会笑?还是彼此装着不认识? 

 有人说过,没有缘分的两个人,即使在同一座城,也是很难遇到的。也许她们之间的缘分,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散尽了,所以才会一直都遇不到。 

 直到洛晓夫眼神疏离冷冷瞥了一眼洛星,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竟然盯着她看了好久。 

 许是保养得当的缘故,洛晓夫看上去没怎么变化。她穿一身桑蚕丝的中式旗袍,胸口别着一枚精致的镶钻胸针,手上拿着名牌包包,依旧贵气逼人。 

 她的脖子上带着一串上好的珍珠,洛星记得以前她就很喜欢珍珠,澳白、大溪地黑珍珠、金珠等等,她的珠宝盒都被琳琅满目的珍珠塞得满满的。 

 大概这世上最易变的就是人心吧,无论是爱情、亲情还有友情,至少她们之间的感情就抵不上这些年她对珍珠的喜爱。 

 坐上车的两人很久都没说话。 

 洛晓夫的肤色是冷白皮,当她不说话的时候就很容易给人一种疏离感。 

 洛星的鼻尖又闻到了一股似有若无的香,淡不可闻,挥之不去。那是属于她的味道,小时候的洛星称之为妈妈的味道。 

 如今再看,却有了一丝讽刺的意味。 

 “什么时候来的苏城?”洛晓夫的目光直视前方,似乎并不想多看她一眼。 

 洛星低头,小声回答:“上大学那会?” 

 寡淡的声音再次响起:“为什么会来?” 

 洛星沉默,无言以对:她不能来吗?是她不想让她来吧。 

 洛晓夫转头瞥了她一眼,脸上没有半点情绪:“今天我来找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不就是为了洛丝丝。 

 洛星点头,没有说话。 

 洛晓夫无奈叹了一口气:“虽然我也很反对她和霍家的人交往,但拿她没辙。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嗯。” 

 “既然你明白,那我就不多说什么了。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洛晓夫问洛星。 

 洛星摇头。 

 洛晓夫发话:“那你下车吧。” 

 洛星听话地下了车。 

 如果不是为了她的宝贝女儿,今天她就不会来找她。即便来找她,从头到尾加起来她也只说了五句话而已。 

 更令洛星不解的是这些年对她置之不理的人,现在却一个个都来找她帮忙,她有那么大的能耐吗?她不过是霍司颜身边的小助理而已。 

 她算什么?蝼蚁吗?为什么偏偏要让她这个蝼蚁去蚍蜉撼树? 

 洛星的身影看上去有几分落寞,直到那辆车消失在道路尽头,她才收回了自己的视线。 

 “我最深爱的人伤我越是最深,进退我无权选择,紧紧关上心门,留下片刻温存…”耳边突然响起了一阵熟悉的旋律,那是沿街商铺传来的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