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765章(第2页)
“警官,我所发布的内容绝非谣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我转发评论这条新闻,目的在于履行公民的舆论监督权利,促进政府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这完全是基于公共利益的合理行为。
你们认定我发布谣言,那得先明确谣言的定义,它是指没有事实依据且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话语。而我所评论的内容,是基于你们安然县官方自己发布的新闻报道,有事实基础,不存在任何捏造、歪曲。我只是针对新闻中呈现出的形式主义问题,提出了客观、善意的批评,没有任何主观恶意和不实编造,怎么就影响特别恶劣了?”
警察才不管那么多,他们的任务就是把人给带到安然县去!
两名警察脸色一沉,其中高个警官上前半步,警帽檐下的目光不是凶巴巴的:“乔子明,我们执行的是公务,不是跟你辩论法律条文。县委已经认定你涉嫌造谣,影响恶劣,你现在的狡辩只会加重后果。”
他刻意顿了顿,从公文包抽出一叠文件晃了晃,纸张摩擦声在大厅里格外刺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最高可处十日拘留。你是想在沪都的警局里把事情闹大,还是乖乖配合?”
另一名警察双臂抱胸,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威慑:
“我们大老远从安然县过来,不会连人都带不走。现在乖乖跟我们走,到了局里好好交代,说不定还能从轻处理,马上就让你回来了。要是非得让我们强制执行,到时候可别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