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木又 作品

第294章 至少一个亿?你没事吧?

 11月15日。

 上午10点。

 峥嵘传媒会议室。

 杨峥跟王恒是早上9点便到了。

 他们提前过来签约了合同。

 而李军也在9:40左右便来了。

 只有张清澜,几乎踩着点来的。

 此时会议室里,就他们四人,以及一个沈亦歆在。

 “人都到了,我先给三位介绍一下。”

 杨峥说着,一一介绍道:“张清澜,红夏资本与龙鸣集团代表,持有股份30%;李军,掏货副总,持有股份10%;王恒,兴兴食品总裁,持有股份5%。”

 介绍人需要点出持有股份吗?

 当然不用。

 他就是故意的。

 甚至今天开这个会,就是为了告知李军,或者说掏货:峥嵘传媒除了他这个创始人外,还有个持有30%股份的大股东。

 而且,野心不小。

 “目前峥嵘传媒的股东不多,就我们四方。”

 杨峥说着,顿了顿道:“这是峥嵘传媒的第一次股东会议,我希望大家能群策群力,一起为峥嵘传媒的发展谋划出力,各位有什么想法、建议,不妨都说一说。”

 他话音落下。

 三人相互看了一眼。

 李军先开口:“这里我年纪最长,就我先说吧。”

 他顿了片刻道:“杨总,不,现在应该叫杨董。杨董作为峥嵘传媒的创始人,也是峥嵘传媒的最大股东,理应享有公司的最高决策权。”

 “而且也是杨董一手将原本默默无名的峥嵘传媒,带到了今天这个盛况。”

 “甚至我们今天会作为峥嵘传媒的股东,在这里聚集,就是因为杨董。”

 “这些都足以证明,杨董才是峥嵘传媒的灵魂。”

 “所以我提议,我们可以签订个一致行动人协议,来保证杨董的表决权。”

 所谓“一致行动人协议”,就是股东约定,在公司有何决策时,都将按照创始人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这是保障公司创始人决策权的方式。

 此外还有ab股制度,就是a股一股一票,b股一股多票,然后创始人持b股。

 这样哪怕以后公司的股份被稀释,创始人仍然可以凭借b股拥有的多票权,掌控公司。

 然后还有投票权委托协议,创始人一票否定权协议等等。

 反正在发生过多次资本把创始人挤出局的情况后。

 创业者们想出了不少保证自己权益的方式。

 但归根结底其实都是一种——事前约定。

 而现在已然是事后。

 至于事前的话。

 杨峥就只跟兴兴食品的王恒,签了个投票权委托协议。

 他当然不是不想跟红夏资本和掏货签约。

 但那也得对方愿意才行啊。

 红夏资本,也就是张清澜这边,那天晚上在张家里的饭局,就几乎已经明牌。

 所以他提都没提什么协议的事。

 而掏货这边,他也没提。

 掏货是缺峥嵘传媒的这点利润吗?

 他投资峥嵘传媒,就是奔着话语权来的。

 怎么可能签那些放弃话语权的协议?

 所以李军哪怕忌惮张清澜,都只是提出了签一致行动人协议,而不是ab股制度。

 因为前者,只有签了协议的“股份”,才需要跟着创始人投票。

 以后新持有的股份,在协议里没有特别提及的话,是不受约束的。

 而后者,那几乎就是直接把路堵死了。

 掏货显然也还是有想法的。

 所以当然不会这么做。

 然后。

 现在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