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则 作品

第111章 天呐,好想给她打工!

 歌女死死地盯着那些血池,看了半天,发现血奴也不见了! 

 她不由发出一阵土拨鼠般的尖叫。 

 “啊!这是怎么回事!” 

 歌女瞪向宋芒,咬牙切齿地说,“血池怎么变成了这样?!还有我的血奴呢,怎么一个都不见了!” 

 “都被吃了啊。” 

 宋芒把七颗冥血珠都收进了空间里面,摊了摊手说,“你的那些血奴,虽然是怪物,但还拥有血肉之躯,诡异最喜欢食用,我的仆人便将它们都吃了。” 

 “你的仆人?!” 

 歌女朝着四周看了看,根本没看到其他诡异,忍不住怒吼,“你一个人类,怎么可能会有诡异给你当仆人!” 

 更何况,她的那些血奴,实力强大,只有煞鬼级别以上的诡异可以伤害它们。 

 就算有诡异给宋芒这个人类当诡异仆人,也不可能是煞鬼级别!这种级别的诡异,已经算比较强大了,怎会臣服人类! 

 “不信就算了。” 

 宋芒看着歌女来时的路,没想到离开之路就这么出现了,打算从岩洞离开。 

 她哼着歌朝石门走了过去。 

 “站住!” 

 歌女的厉呵声传来。 

 “刚才你手上的那些珠子好眼熟,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拿出来给我看看!” 

 宋芒疑惑,“什么珠子?” 

 歌女拧眉想了想,“我想起来了,那是主人放在这里的冥血珠!你竟然将血池地下的冥血珠给挖了!” 

 陡然间,歌女看向宋芒的视线,带上了浓浓的杀意,“快将冥血珠还回来,不然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宋芒还是一脸疑惑,“你说什么珠?” 

 歌女:“我说,冥血珠!” 

 宋芒:“冥什么?” 

 歌女:“冥血珠!” 

 宋芒:“什么血珠?” 

 歌女:“冥血珠!!!” 

 宋芒:“冥血什么?” 

 歌女:!!!! 

 看到宋芒一直都是一脸疑惑的样子,歌女气得浑身都在发抖,“你这个混蛋,你装什么傻呢,我都看到你拿了! 

 该死该死该死!你竟敢耍弄我?!我要将你扔进血池,炼成血奴!” 

 歌女的五指成爪,化作一道残影就凌厉地朝着宋芒攻击了过来。 

 她的身上还溢出一阵浓浓的血色雾气,朝着宋芒涌过来。 

 宋芒的身形一闪,利用绣花鞋的瞬移能力,快速地离开了原地。 

 虽然她的速度很快,但她的手臂还是沾上了一些血色雾气。 

 那诡异的血色雾气竟然腐蚀了她的袖子,沾到了她的手臂肌肤上,她的手臂肌肤便出现了一大片的腐烂。 

 很快,她手臂上的表皮就脱落了一大块,露出了血淋淋的血肉,这一块肌肤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像那些怪物。 

 “主人,小心啊!” 

 歌女的等级看不到纸扎仆人,银蝶和银鸢便冲过来挡在了宋芒的身边,合体帮她挡在了涌过来的那一片血雾。 

 “主人,这个血雾会腐蚀人类的肌肤,你千万不要碰到,赶紧从这里离开!” 

 宋芒看了一眼手臂上的伤痕,那块肌肤的腐烂面积竟然还在扩大! 

 砰的一声。 

 出口处传来了一阵关门声,歌女重新把出门的石门关上了,冷冷地看着她。 

 “偷了主人存放在这里最重要的东西,还想走?没门儿!赶紧把冥血珠交出来,不然你的全身肌肤都会腐烂,阴气将侵蚀你的身体,夺取你的生命力,你会渐渐失去意识,成为受我操控的血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