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生 作品

第499章 衣蘅的小学第一课(第2页)

 

但老李已经走到了邓喜蝉旁边伸出手:

 

“喜蝉同学,现在是上课时间,不可以吃零食,而且辣条味道那么大,会传遍班级影响其他同学的。”

 

邓喜蝉看了看零食,又看了看老师的手,委屈巴巴地把零食交到老师手上。

 

衣蘅内心微微挣扎两秒,想到喜蝉同学是因为想把辣条分享给自己才被老师没收,所以站出来试图据理力争:

 

“李老师,老师没收学生的物品是对学生的财产侵.犯。”

 

老李没想到衣蘅小朋友还挺仗义,他早就注意到这边,看到衣蘅和喜蝉的互动,看到衣蘅转过头正襟危坐时,还以为她要出卖朋友、事不关己了呢。

 

“下课后再归还,不算财产侵.犯。”

 

“下课后辣条风干了,和之前味道不同,发生了喜蝉同学不希望的改变,所以仍然是财产侵.犯,执法机构之外的人没有扣押其他人财产的权利。”衣蘅却不退步。

 

老李对衣蘅这小家伙越来越满意了,小家伙不仅懂历史、诗句,还会点法律,于是便越发想考验她试试:

 

“但事后我可以买同款未开封的辣条归还,现在使用的是代监护权。”

 

衣蘅了解的法律内容其实并不多,刚刚那些刚好是她会的部分——她曾经试图搜索“父母不让孩子吃零食是否违法”,顺便了解了这些。

 

所以老李的下个问题也刚好在她搜索过程中了解的范围内。

 

“爸爸妈妈才是我们的监护人,学生在学校不会导致监护权转移。”

 

“学校规定学生不可以在上课时吃东西。”

 

“学校规定没有法律效力。”

 

说实话,换成一般孩子,要是敢这么跟老师作对,早就被赶出去劝退了。

 

但这学校毕竟特殊,家长特殊,孩子特殊,老师也特殊。

 

老李微微一笑,捏着自己的山羊胡:

 

“你说得对,衣蘅同学,校规确实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却可以尽量有效地保护每一个同学不受其他同学影响。

 

“如果衣蘅同学专心上课的时候,有其他同学用零食的味道干扰你怎么办?

 

“就算你能忍住,那如果其他同学上课时大声说话、唱歌甚至到处乱跑呢?这也不会打扰到你吗?

 

“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线的强制要求,并不代表我们日常生活中可以因此做破坏社会秩序、学校规定这样的不道德的事情。

 

“换角度思考,多做预设,或许就能对自己要做的事情是否仅凭一定的道理就可以一意孤行有更多感悟。”

 

衣蘅愣住了,她确实没想那么多,她只是觉得,喜蝉是想分给自己零食,自己也应该担责任。

 

但她下意识地又不想担任何责任,更不喜欢喜蝉因此失去偷藏好久的零食,所以才决定用自己了解的知识对抗老师。

 

现在听到老师的话,她知道李老师说的是对的,法律之上的道德、秩序也非常重要,即便她可以用法律知识暂时赢过老师,却不能用法律知识强制其他同学不扰乱课堂秩序。

 

绞尽脑汁想了想,似乎所学过的历史中,有句“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很符合这种情况。

 

甚至她隐约间还有了更多明悟,只是因为阅历不够,还没办法将自己了解的知识与实际感悟融会贯通。

 

不过她知道,李老师并没有在一开始就用校规压自己,而是一点点给自己讲道理,最终引导自己明白道理,应当是一个好老师。

 

这让她原本内心深处的“同龄孩子都是笨蛋,老师教的内容自己说不定全都会”的想法减弱不少。

 

与此同时,佩弦虽然没有姐姐那么变态,但毕竟也是源怀人的孩子。

 

对于姐姐和老师的争辩内容,努力思考之下竟也都能听懂。

 

不过因为没和姐姐一样搜索过“爸爸妈妈不让孩子吃零食是否违法”,所以他还打算用姐姐今天说的这套,稍加改编,回去用来对付爸爸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