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春是金色锁链 作品

第 129 章 反派魔头心尖宠14(第2页)

冻硬的糍粑立马变得软糥弹香,切好成方形,待红糖也在锅里化开,她简单用碟子装了些豆面。

然后唤在周围到处跑跳的便宜弟弟,还有蹲在她旁边帮她烧火的何小姜。

“糍粑好了,赶紧过来吃!(<a href=".co.co)(com)”

何雪樱带着这一对弟弟妹妹可是体会了一次做娘的感觉,还真不容易啊!一路上吃喝拉撒的什么都得找她。</p>

                          

烦人!

唤完他们,又在另一锅里搅了搅,这才望向喂完马后,在一旁抓紧时间练剑消耗气血的程简泊。

她目光上下打量着这少年魔头,一个多月过去了,程简泊身形又修长不少,少年气血充足后,气势便如一柄出鞘的利剑,站在那里自有一股与众不同的劲儿。

程简泊就算赶路也极度自律,赶马车时就盘腿坐在车上凝练气血,每天早午晚吃饭的那点时间也不放过,每次吃饭前都会练上一遍梅花剑。

本就少年意气,耍起剑来更是意气风发,剑术也越来越纯熟,身姿也越来越潇洒……

何雪樱望着周身柔中带刚,脊背挺直,似执着不屈的梅花剑法,同样的剑法,每个人使出来的气质不同,明明是较柔的剑法,硬被他练出了一种弹簧般的韧性感,身条是真劲劲儿的,吸引人的目光。

少年人,这剑怎么耍都亮眼,都好看。

她望了一会儿,然后若有所思地将目光移向前面停下来的那辆马车。

马车布铺老板还在与镖头说话,两个仆人到处拣石头垒灶做吃的,大冬天啃饼太硬了,还是弄些热汤吃着舒服,一开始他们都是买了吃的路上当干粮凑合着,后来见何雪樱每次下车都做些热食热汤……其实何雪樱也不想做啊!但程简泊每日三顿松玉血菇,虽然他已练成血阴真经第一层,但实力自然是越高越好,后面的路还长着呢,顺便再热些吃的。

食物的香味太太小姐们受不了了,他们也开始做起来。

此时车里正坐着布铺家的小家碧玉,也是双十年华,正掀着车帘,害羞地从一侧车帘向外瞧,瞧的方向正是程简泊练剑的地方。

作为书里第一大反派,与主角前期旗鼓相当的魔宗天才人物,程简泊自然容貌不俗,长开后,身条也更顺了。

从以前那个幽幽的阴郁少年,变成了现在自律勤奋,资质卓绝翩翩少年。

一直养在闺中的小家碧玉何曾见过这样潇洒的舞剑人物呢,剑舞如风中飘絮,雪中寒梅,尤其在严冷的冬日里,自有一番风骨,最重要的是收剑一势,特别帅!

这怎么不让人心动呢。

程简泊在何雪樱说吃饭了,耳朵便一动,接下来剑法行云流水,最后一势结束,收了剑他一转身,看向自家马车那边,何雪樱坐在木凳上,用青色头巾包着头发,省得染得一头的烟火味,正拿着筷子从锅里夹热烫糍粑的何雪樱。

旁边的小锅里正煮着特意给程简泊熬的松玉血菇汤。

程简泊如今的目光再不似以前般深幽了,此时如幽潭之上的明月,莹莹发亮地看向何雪樱。

似乎在观察着何雪樱,他刚才又精进了,她是否看到呢?

何雪樱见隔壁车帘子很快放下了。

她这才看向收剑朝她走过来的少年,立刻唇飘眼柔地冲他笑了笑,如果不是现在还在赶路的路上,少年少女也可以接触接触,程简泊与那小家碧玉看起来还挺般配的。

可程简泊不那么想,他可不想跟前面那辆车的人有任何关系!

本来程简泊脸上也露出一丝笑意,可惜这笑容只在唇角,还未放下,就见车里那个一身白袍的骚包公子从车厢探出脑袋,朝着这边看。

何雪樱哪怕出门在外不穿那些俏色衣衫,只着普通棉衣,也掩盖不住肌肤若雪,细腻光滑如羊脂白玉的娇美容颜。

天天探头盯着她看,甚至还下车来搭讪。

他立即沉下脸来。

默默走到何雪樱身边,脚一勾,将已经在小木桌前摆好的凳子勾到了何雪樱旁边,然后侧坐在何雪樱身旁稳底挡住了对方的视线。

将何雪樱的身影遮掩在自己高大的身下。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特别讨厌那种公子哥,就是个花花公子,每次对视程简泊从来没有好脸色,看看那样子贼眉鼠目,尖嘴猴腮,长着一脸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样子。

再想到他每次过来搭讪,何雪樱都会笑着回应他,程简泊心里就别扭的不高兴起来。

于是他坐在凳子上,目光又开始幽幽地看向何雪樱。

何雪樱拿起筷子蒸好的糍粑分一分,再把热好的红糖浆盘子放到旁边小木桌子上,将豆粉碟子也放在上面,这些东西都是她在江县买好放在洞天里的,量大管饱,储存了不少,四个人围在一张小桌子前吃饭。

另一个锅里煮着松玉血菇汤,一会儿一人一碗,她发现这东西确实好,大概气血足了后就不容易生病,也不容易着凉,每天喝一碗,暖身暖胃,还可以抵御寒冷。

另一只锅的余火用来烧水,将在洞天的放着的梨子削皮切成丁状,放进锅里煮,她买了许多冰糖,煮个冰糖雪梨水,喝起来滋阴润肺、生津养胃,还解渴,十分清甜。

如此一来,碳水有了,气血补了,豆粉也有植物蛋白,一会再煮几个鸡蛋,动物蛋白也有了,冰糖梨子还能补补维生素,齐活!

糍粑蒸好,何文急着大口吃的,将软弹的糍粑裹上豆面再蘸上红糖,一口一个,谁能理

解那一口下去(笔趣阁小+说)_[(.co)(com),

白中带红,红中裹粉的含金量。

细细嚼着,那个香甜,红糖的糖浆,炒熟磨成细粉的豆面混在一起,在冰天雪地的郊外,简直是享受。

何文一口一个,一会儿工夫就吃了大半碗。

自从离开家后,他发现何雪樱根本不是带他们去看亲戚,而是要走很远的路,且越走越远,坐完船坐马车,直到出了江州,他才知道何雪樱根本不是去亲戚家,而是离开江县,要去别的地方定居,他就不干了,开始闹,他从小在江县长大,他所有的朋友都在江县,他一点都不想离开江县。

吵着闹着要回去,嘴里一直念叨着要老虎,要小丫,想狗子,打蛋花。

现在这些朋友通通没了,这对十一岁的何文来说,简直晴天霹雳。

闹得何雪樱差点要拎着棍子揍他,若不是这便宜弟弟十一岁了,再养个两年能当个大人使唤,她干脆就给他些路费,让自己他回去吧!

慢慢的跟着镖局的车到处闯荡,大概他也喜欢这样的旅途,各种历险后,见了世面,视野开阔,渐渐的就不再要说回江县的话,也不再提虎子他们了。

他仿佛打开了新世界,每到一个地方都开心的不得了。

好在何小姜没有闹,比较乖,只要二姐在哪儿她在哪儿,不把她丢下,她很少哭,最多就是不安地钻何进雪樱怀里,要贴着何雪樱睡觉,要二姐搂着她睡,有二姐在,她就什么都不怕了。

何雪樱瞧着这小孩子眼睛一闭,万事不愁的样子,真羡慕。

她这一路可愁坏了,一方面前路未卜,到了丰阳后面的路断了,怎么走?

她甚至想过要不要留在丰阳,是留,还是继续走,一时陷入两难之间。

而这难处,没人替她决定,她心事重重地吃着东西。

吃着吃着,还苦中作乐地从小锅里盛了碗梨汁,放到他面前:“来,泊郎,喝点冰糖雪梨……”

她目光瞥了他一眼,然后笑着开玩笑道:“……泊郎,我们出行在外这么多日,你可注意到前面那辆马车没有,那家有个女儿,我瞧着你练剑的时候,她一直挑帘看你,前两天还让仆人送了果子来,说是给郎君吃……”

她不由的拿着帕子捂嘴笑了一声。

玩笑道:“我听说那家人也去丰阳,这次回老家就不走了,在那边置办产业,若那家女儿真看上你了,泊郎,不如,你就留在丰阳吧……”

她确实是开玩笑说的,也想着若真如此,也算有个本地人姻亲靠山,那在丰阳落脚也不是不可以,或许可以住上一年半载看看情况再说。

只是一年半载魔宗的弟子陆续都来人界地段,又不太敢赌,她也不知丰阳有没有被魔宗迫害过。

她只不过随口一说,程简泊在听到话时,手一抖,吃东西的动作顿住了,他手捏着筷子,目光又像以前一样幽暗地眼神突然盯着她,停了半天才哑着嗓道:“你……不想让我跟着你了?”

一切就像按下暂停键一样。

一动不动在那里等她一个答案。

用这种眼神看人的那种感觉,仿佛有光亮在眼前一点点消失,熄灭,本来微笑的何雪樱看着心里一跳。

她反应极快,赶紧救火地将吃的挟到他碗里,手包着他拿筷子的手,推他让他吃饭,她道:“哎呀!说什么呢?哪有不让你跟着了?你看看你,开不得玩笑!好好好,这次是我说错了,我们一起从江县出来,定居的时候,四个人也一个都不能少,以后也一直一起,我们是一

家人,好不好,咱也不入赘,咱将来自立门户,吃饭吧!一会凉了不好吃,吃完还得上路呢,不是,吃完还要赶路呢。”紧张地嘴都瓢了。

可哪怕何雪樱认错了,程简泊眼神还是幽暗沉默着,他不吃,他拿着筷子看了她许久。

仿佛识破她越到目的地,越想要抛弃他的意图。

这时候的何雪樱恨不得打自己一下嘴巴,刚才多那一下嘴干什么?惹他干什么!这魔头本来就敏.感,小时就没家,最忌讳的就是换地方。

唉,少年明郎如松,身姿如竹,看似最容易说话,实际上又执又拗,那双眼睛暗沉沉地看着你,看得何雪樱眼皮子一跳一跳。

这个少年别看平日百依百顺,真要闹起脾气来,简直比何文还难哄,何文不听话她还能追着打,这魔头是打不得也骂不得,何雪樱只能扭身,轻轻碰了碰他,亲昵地低声哄他:“……我这不开个玩笑吗?若离了你,我们这孤儿寡母的……不是,我们这姐弟三人,还不得被人给吃了!我需要你,我需要你……”

最终在何雪樱再三保证之下,才开始慢慢地吃着东西,可再也不复之前的喜悦了。

他才十三岁就这样难搞,何雪樱真想象不到他长大的样子,虽然未黑化,但没有黑化,亦是折磨。

在一旁吃饭的何文,看得嘴角都向下瘪瘪。

有什么了不起的,还要二姐哄他吃饭!小妹都不用人哄了!

他记得二姐以前拿这个姓程的没这么好啊,现在倒是好多了,比对他和何小姜还好……这厮吃饭二姐还给哄,他要敢让二姐哄哄他,二姐能从地上直接拣块石头,笑着对他说:“来,过来!我来轰轰你!”

可恶啊!何文有心不想二姐理那姓程的,但姓程的现在牛批了,成了武者,打他只要用一指手指,他白着眼最后只能瘪着嘴转个身,当看不见,眼不看为静。

程简泊对她玩笑话中想分开的意思特别敏感,哪怕解释是玩笑,也不行,一下午赶着车的他,脸上仍化不开的阴晦。

一下午一句话都没说。

傍晚时分,夕阳西下,马车在余晖中继续前行,本以为像往常一样天黑前到镇上找个落脚地休息,没想到一个来月没出事,进了徐家沟后出事了。

一群灾民突然从树林里冲出来,将镖车和几辆马车围在了一起,七八十号人,不,不应该说是灾民,应该是暴民了,他们竟然让他们将女人和值钱的东西留下来,人滚蛋。

那这肯定不能留下啊,这是镖局的车马!

于是这群乱世没规矩的人,拿着棍子和菜刀就不怕死地冲过来。

程简泊冷着脸挡在车前面,这些暴民没有武功,他连剑都没出,一个巴掌便将冲过来的一人扇出了八米远。

那个人打着旋地飞了出去,摔在地上一动不动。

魔头之所以会成为魔头,便是骨子里天生有一股压抑之后的暴虐感。

这一举,惊呆了周围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