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忆lt 作品

第4章 催缴押金(第2页)

 

其次,在两万元借款缴付医院后不久,院方再次催缴押金。经远山两个妹妹多次与工会主席(他自称代表行党委)沟通协商,数日后单位才送来职工捐赠的两万元款项。

 

此外,吕行长还曾提及,不少员工对“为何要给擅自离岗的职工捐款”存在疑惑,这番表态似乎暗示自愿捐款行为存在争议,也间接表明单位对后续救助持消极态度 。

 

除此之外,这位吕行长对我从自己单位借款的情况也调查得相当详尽,言下之意是我并未将所有借款都投入其中,这样的说法真是让人寒心。

 

我如今每月的工资,扣除住房贷款后所剩无几,而远山的这次出了意外后,每月工资仅有几百元。我们俩的工资加起来,甚至都无法支付他的营养费。儿子正在上大学,所学专业是美术,每年的学费和生活费高达数万元。每年,父母和姐妹都会给予一些补贴,可如今,儿子下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依然没有着落。

 

另外,让职工为远山的治疗费用捐款本身就是错误的做法。任何一个单位在处理职工遭遇重大事故时,都应该有相应的解决办法,而不是通过剥削职工的利益来解决问题。各类捐助本就纷繁复杂,员工那微薄的薪水又能应对多少呢?

 

尤其是在当今等级差异日益加剧的情况下,所以在此,我代表远山由衷地感谢那些关心他的朋友和同事。

 

这位吕行长所说的“很多”事情中的最后一件,是宴请市医保部门的相关领导吃饭,商讨住院费用的解决办法。这也是在医院多次催促我缴纳押金,而我自己又无力承担,无奈之下多次向行里求助后才有的结果。

 

然而,市里医保部门也只是和医院医保科打了个招呼而已,毕竟人家也有自己的规定,只有在出院后走医保才能按比例报销。因此,除去自己花费的部分,超出的那部分目前都是由医院在垫付着,也难怪人家会不断地向我讨债。

 

至于远山到底是如何出事的,我们至今都无从知晓。行长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调查得很清楚,黎远山是擅自离岗。”然而,这样的说法实在难以让人信服。

 

要知道,当时可是上班时间,手下竟然有整整六个干部同时离岗,而其中一个人还出了如此重大的事故!这位分管行长难道就没有一点管理失职的责任吗?出了事之后,难道不应该更加深入地调查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吗?这不仅是对职工负责的态度,也是对整个单位的负责啊!

 

更让人不解的是,工会主席居然说和黎远山一同前往的那几个人都写了情况说明,而且都说没有看到他是怎么摔倒的。这怎么可能呢?这么多人在现场,难道就没一个人看到吗?这其中难道没有什么隐情吗?